崁頂鄉位於台灣屏東縣西部,地處屏東平原西南。明鄭時期為鳳山八社平埔族「力力社」馬卡道族墾居之地漢人在大約康熙三十年〈西元1691年〉之後沿著力力 溪〈東港溪〉、下淡水溪〈高屏溪〉新園港西村一帶進入崁頂開墾1920年台灣地方改制,在此地設置「新園庄」,劃歸高雄州東港郡管轄。戰後,新園庄內的崁 頂、力社、洲子、過溪子獨立組成崁頂鄉。

崁頂鄉生態公園位於崁頂鄉地轄中心位置,佔地面積6公頃,規劃三個活動發展區域:
◎保育區 ─ 本區約佔60%面積,以生態綠化之手法造人工密林及五個自然生態池,密林用來淨化氣污,生態池是雨水的緩衝區,除降低淹水機率外亦有補充地下水功能,平時並提供野生動物棲息繁殖的良好處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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